The IM2011 will showcase over 30 Malaysian corporates over a period of 2 days. IM 2011 invites you to explore, discover, update, expand and broaden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in Malaysia, the heart of ASEAN.
Invest Malaysia : Key Objectives for Investors
- - Be the first to hear groundbreaking key developments in the Malaysian capital markets that will be announced
- - Unrivalled access to regulators and policy makers
- - Unparalled access to CEOs, CIOs and Senior Management of leading Malaysian PLCs
- - Network with policy makers and industry leaders to gain insights for informed investment decisions
Invest Malaysia 2011 Format
- - Plenary sessions with Keynote Address by the Prime Minister of Malaysia and guest speakers as well as thought provoking panel discussions
- - Profile leading companies across key sectors in corporate presentations across three conference tracks
- - Profile leading companies across key sectors in one-on-one and small group meetings
- - Exciting Pre and Post Tours relating to Malaysia's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programme
BY INVITATION ON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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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的“投資大馬”大會即將在4月12及13日(下週二、三)舉行,在過去4年,馬股在“投資大馬”大會舉行期間都會掀起漲潮,平均錄得1.4%漲幅,而舉行前3天也平均取得1.7%漲勢,因此相信今年也不例外,對馬股帶來正面效益。
根據過往紀錄顯示,大會進行期間,2008年的漲勢最標青,達4.4%,而若以舉行前的5天計算,則以2009年的表現最出色,錄得2.9%漲幅。
同時,去年馬股受到“投資大馬”大會多項利好消息帶動,在舉行後的5天內仍取得1.9%漲幅,為過去幾年來走勢最亮眼的一次。
歷年投資大馬大會重大宣佈第一屆(2005年)
◆本地銀行架構
◆環球證券獲准涉及銀行間(Interbank)市場
◆股票證券公司推行全方位的企業咨詢服務
◆頒發5張外資證券及1張海外基金管理執照
第二屆(2006年)
◆國庫控股推行關鍵績效指標(KPI)-政聯企業轉型計劃
◆工作准證與驗證處理集中
◆股票限制性賣空及證券借貸
◆企業重邊上市
◆整合證券與基
第三屆(2007年)
◆國庫控股的業績單(Report Card)及進入另一階段的轉型計劃
◆廢除房地產盈利率(RPGT)
◆無仲介電子交易(DMA)
◆政府通過指數基金(ETF)脫售政聯企業股權
◆大馬依斯干達(IskandarMalaysia)首個獎掖配套
◆相互承認協定(MRA):證監會與迪拜金融服務局(DFSA
第四屆(2008年)
◆簡化馬股市3個交易板
◆造市架構
◆放寬債券市場
◆成立第三家信貸評級機構
第五屆(2009年)
◆基金管理領域允許外資持有100%股權。
◆信託單位管理領域和證券行允許外資持有的頂限股權,由49%增加至70%。
◆外委會管制股權收購、合併及接管的條例即時撤銷;不再負責管制股票交易及實施任何股票交易措施。
◆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及上市后籌資活動的30%土著股權固打取消。
◆外委會不再負責管制房地產交易,除非削弱土著或政府利益的交易;然而價值2000萬令吉以上的房地產交易,仍須外委會批准。
◆政聯企業應脫售非核心業務,保留能與私人企業競爭的主要業務
◆國家股權公司將篩選符合資格的土著企業,進行聯營投資計劃,確保土著的參與權達到s經濟模式?0%土著
第六屆(2010年)
◆宣佈新經濟模式(NEP)結構政策,年均收入10年內增至1萬5000美元。
◆持續脫售非核心資產,包括讓馬石油2子公司上市、財政部子公司私有化、國庫控股脫售大馬郵政股權等。
◆允許公積金局提高在實質經濟體的直接投資,包括醫療、原產品、房地產領域,及增加在海外的投資。
◆本地銀行架構
◆環球證券獲准涉及銀行間(Interbank)市場
◆股票證券公司推行全方位的企業咨詢服務
◆頒發5張外資證券及1張海外基金管理執照
第二屆(2006年)
◆國庫控股推行關鍵績效指標(KPI)-政聯企業轉型計劃
◆工作准證與驗證處理集中
◆股票限制性賣空及證券借貸
◆企業重邊上市
◆整合證券與基
第三屆(2007年)
◆國庫控股的業績單(Report Card)及進入另一階段的轉型計劃
◆廢除房地產盈利率(RPGT)
◆無仲介電子交易(DMA)
◆政府通過指數基金(ETF)脫售政聯企業股權
◆大馬依斯干達(IskandarMalaysia)首個獎掖配套
◆相互承認協定(MRA):證監會與迪拜金融服務局(DFSA
第四屆(2008年)
◆簡化馬股市3個交易板
◆造市架構
◆放寬債券市場
◆成立第三家信貸評級機構
第五屆(2009年)
◆基金管理領域允許外資持有100%股權。
◆信託單位管理領域和證券行允許外資持有的頂限股權,由49%增加至70%。
◆外委會管制股權收購、合併及接管的條例即時撤銷;不再負責管制股票交易及實施任何股票交易措施。
◆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及上市后籌資活動的30%土著股權固打取消。
◆外委會不再負責管制房地產交易,除非削弱土著或政府利益的交易;然而價值2000萬令吉以上的房地產交易,仍須外委會批准。
◆政聯企業應脫售非核心業務,保留能與私人企業競爭的主要業務
◆國家股權公司將篩選符合資格的土著企業,進行聯營投資計劃,確保土著的參與權達到s經濟模式?0%土著
第六屆(2010年)
◆宣佈新經濟模式(NEP)結構政策,年均收入10年內增至1萬5000美元。
◆持續脫售非核心資產,包括讓馬石油2子公司上市、財政部子公司私有化、國庫控股脫售大馬郵政股權等。
◆允許公積金局提高在實質經濟體的直接投資,包括醫療、原產品、房地產領域,及增加在海外的投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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